三明市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   


  

三明市高度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不断地从机构、制度、宣传等方面加强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督促。

一是政府重视。一方面三明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上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8]50号),从思想认识、工作内容、制度方案等方面对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要求保障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08]20号),提出县级经济普查最低经费保障数,从经费、物资方面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组建机构。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济普查办公室由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副队长、市统计局副调研员及有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共分三个部七个组。同时分别从市统计局工交科、投资科、计算站和调查队分别抽调5名业务骨干,采用半脱产的方式集中办公,充实经普办工作力量。

三是加强督查。在市级建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的基础上,市经普办加强对县、乡的督查,分别五月底和六月底由市政府办就机构、经费等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下发情况通报。至六月底,全市县、乡两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部成立,各县(市、区)共落实2008年普查经费318万元,达到市级最低意见数的91%。

四是抓紧宣传。三明市积极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及户外广告牌、公交车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工作。日前,三明市经普办与三明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统计之窗》专栏节目,在广播电台新闻综合广播黄金时段(每天晚六点前五分钟),即《三明新闻》首播前,安排专栏节目播出,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报道。同时三明广播电台制作一条公益广告,每天播出两次,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健全机制。建立对县(市、区)考核办法、普查办工作规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挂片包干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三明市的经济普查工作。

六是执法介入。为了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好领导带头执法和提前介入经济普查统计执法等工作,三明市于6月中旬举办了统计执法培训班,全市共有63人参加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其中2名市统计局领导、20名县(市、区)统计局长、调查队长带头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果,也为领导带头执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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