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建立经济普查督查制度


  三明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建立了一系列的经济普查奖惩、督查、通报制度。9月4日,三明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县(市、区)挂钩制度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明政文〔2008〕125号),建立经济普查督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任务,推动工作。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组分批深入挂钩点,开展经济普查督查工作,推动解决挂钩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经济普查督查结果报市政府办、经普办,市政府办、经普办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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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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