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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三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三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9-12月)
(一)制定和布置经济普查各项方案
1、召开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部署会议,布置落实《福建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2008年9月)。
2、制定三明市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方案(2008年10月)。
3、召开全市数据处理工作会议,布置落实《福建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方案》(2008年10月)。
(二)组织清查摸底
1、收集相关部门名录资料,编制清查底册(2008年9月15日前)。
2、清查摸底程序培训(2008年9月15日前)。
3、划分普查区域,绘制普查区地图,编制地址码(2008年9月30日前)。
4、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08年9月25日前)。
5、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录入清查摸底资料,清查摸底数据汇总、上报和质量评估(2008年9-11月)。
6、召开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2008年10月中旬)
7、组织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2008年10月下旬)
8、进行清查摸底数据质量抽查验收(2008年11月上旬)
9、进行清查摸底查漏补缺(2008年12月)。
(三)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1、市级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业务骨干进行培训(2008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2、县级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经济普查业务骨干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培训(2008年11月30日前)。
3、县级对被普查单位进行普查表填报培训(2008年11月30日前)。
(四)普查宣传动员
1、制定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008年9月)。
2、与宣传部联合召开宣传工作会议(2008年10月)。
3、召开经济普查动员会,各级政府签定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落实经济普查的政府职责(2008年10月)。
4、参加国务院、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三明市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向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经济普查工作(2008年10-11月)。
5、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发送《致被调查对象的公开信》(2008年12月)。
(五)完成经济普查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准备(2008年底前)
二、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9年1-6月)
1、普查登记填报(2009年1月15日前)。
2、组织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2009年1月上旬)
3、收表、审表、复查(2009年1-2月)。
4、各级对普查表中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快速汇总并上报(2009年2月20日前)。
5、各级反馈意见,各地进行核实、订正以及对普查对象进行查漏补缺(2009年3月)。
6、各县(市、区)分批上报普查数据(2009年3-4月)。
7、市级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2009年4月)。
8、向省普查办上报普查数据(2009年5-6月)。
三、数据汇总和质量评估阶段(2009年5-10月)
1、进行全市普查登记质量和数据处理质量抽查,并迎接国务院、省政府普查办对我市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2009年5-7月)。
2、汇总普查数据资料(2009年6-9月)。
3、对汇总资料进行审核、质量评估(2009年8-10月)。
四、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6月)
1、发布经济普查公报(2010年1月)。
2、发布普查研究招标公告,完成普查课题研究定标工作,开展课题研究等(2009年10月-2010年2月)。
3、编印出版经济普查资料(2009年12-2010年4月)。
4、普查工作总结、先进表彰(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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