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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农普办〔2006〕16号
各县(市、区)农普办: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开展农普宣传工作情况,继续认真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掀起农普宣传新高潮,营造一个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农业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市农业普查现场调查登记工作顺利完成,要求各地报送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按照附表中项目搜集整理填报,各地如有其他创新宣传形式可填写在表格的空白栏中。
二、报送时间:
1、2007年元月15日前报送2006年宣传工作开展情况(2006年12月31日截止数)。
2、2007年元月15日前报送元月份上半月宣传工作情况。
3、2007年元月31日前报送1月份宣传工作情况。
4、2007年2月16日前报送2月份上半月宣传工作情况。
三、报送方式:
格式:在报送纸介质同时,以Excel表格磁介质形式严格按照附表规定的内容报送。
方式:报送到电子信箱syw-tj@sohu.com,,或以其他合适的方式向市农普办报送。
农普宣传工作报送情况将纳入各地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地认真执行。
附件: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情况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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